摘要:当天是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中队首个文明养犬宣传日,宣传活动现场设置了文明养犬宣传展板,内容围绕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、市区限养犬只数量及种类、犬只办证所需的材料与办理地点,以及注射狂犬疫苗定点单位等。...
2019-04-27 16:50 | 浙江新闻客户端 | 通讯员 高颖琦
4月26日,金华市区西市街商圈,一场以“持证养犬,做文明养犬人”为主题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在此进行。
当天是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中队首个文明养犬宣传日,宣传活动现场设置了文明养犬宣传展板,内容围绕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、市区限养犬只数量及种类、犬只办证所需的材料与办理地点,以及注射狂犬疫苗定点单位等。现场还有两名执法队员为市民答疑解惑、提供服务,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。城中中队利用西市街商圈人流量大的优势,在商圈内开展文明养犬宣传。同时将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“文明养犬宣传日”。
据了解,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周有50余名执法队员不定期在西市街商圈、人民广场、回溪公园以及社区周边集中开展违规养犬整治行动。共查处10余起无证案件;76起溜犬时不文明养犬、不及时清理粪便、未牵犬绳等行为;收容无主流浪犬只共计100余只。
目前,金华采用带有二维码的犬只准养牌,市民可用微信扫一扫,扫出犬主联系方式,防止丢失;路面执法队员扫一扫,可扫出犬主、犬只和免疫信息,方便管理。办理犬只准养牌,以下信息你需要知道:
个人办理养犬登记的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个人身份证件和居民户口簿;
(二)房产证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;
(三)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。
因辅助、导盲、导听等需要饲养大型服务犬的,还应当提供残疾证和服务犬的相关专业训练证件或者工作说明。
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的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;
(二)养犬用途说明;
(三)养犬的安全管理制度;
(四)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;
(五)专门饲养犬只的场所材料;
(六)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。
市区限养犬只数量及种类:
1、限养数量
市区居民每户限养一只观赏犬。
2、市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只标准
肩高超过50厘米、体长超过80厘米(不含尾巴)的大型犬(特殊人员生活辅助用犬、军警和科研单位因为公务需要饲养的工作犬只,不受此限制)。
3、市区禁止饲养16种烈性犬种(不论大小)
西藏獒犬(藏獒)、圣伯纳犬、大丹犬、大白熊犬、高加索山犬、伯恩山犬、罗威纳犬、阿富汗猎犬、德国牧羊犬(狼狗)、英国古代牧羊犬、寻血猎犬、爱尔兰雪达犬、拳师犬、牛头梗、斗牛犬、美国比特犬(军警及相关科研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的工作用犬、护卫犬不受此限制)。
犬只登记办理地点:
1、城中、城东、城西、城北、新狮街道和乾西乡、白龙桥镇及其各所属社区共约50余个办理点;
2、青峰宠物诊所(人民东路539号;联系电话:13221275696)
3、香缇宠物诊所(人民东路696号;联系电话:13819995256)
4、名流宠物医院(飘萍路432号,联系电话:83918588)
5、金华市人民东路758号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:89137260